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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3 雙樂顏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收到《稅務處理決定書》的公告雙樂顏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國家稅務總局泰州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泰稅二稽處【2022】75號),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稅務處理決定書》的內容
(一)違法事實
根據江蘇省高郵市人民法院“上海捷祿金屬貿易有限公司、張夏鑫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fā)票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即(2018)蘇1084刑初6號,上海捷祿金屬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捷祿公司”)于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間,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由第三方黃紹凱(已判刑)向公司銷售鉛錠,以支付票面金額6.3%-6.7%開票費的方式,由上海捷祿公司向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819份,金額合計77,765,582.99元,稅額合計13,220,149.41元,價稅合計90,985,732.40元。
上海捷祿公司開具給公司的819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在2013年12月-2015年5月期間認證抵扣,其中:(略)。上述819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作為報銷憑證計入原材料科目,于企業(yè)所得稅稅前列支成本77,765,582.99元。
(二)處理決定及依據
1、根據江蘇省高郵市人民法院“上海捷祿金屬貿易有限公司、張夏鑫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fā)票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即(2018)蘇1084刑初6號,上海捷祿公司開具給公司的819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證實為虛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之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0)187號)之規(guī)定、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征補稅款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2)33號)之規(guī)定,“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得作為增值稅合法有效的扣稅憑證抵扣其進項稅額?!鄙虾=莸摴鹃_具給公司的819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所載進項稅額13,220,149.41元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追繳公司13,220,149.41元。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第一、二、四、五、七條的規(guī)定,追繳公司城市維護建設稅合計661,007.47元。根據《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guī)定》(國務院令第448號)第二、三條及《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教育費附加等政府性基金征收辦法的通知》(蘇政發(fā)(2003)66號)第一條之規(guī)定,追繳公司教育費附加合計396,604.48元。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教育費附加等政府性基金征收辦法的通知》(蘇政發(fā)(2003)66號)第一條及《江蘇省政府關于調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蘇政發(fā)(2011)3號)的規(guī)定,追繳公司地方教育附加264,402.99元。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抵扣稅款加收滯納金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第1240號)之規(guī)定,對上述追繳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
限公司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國家稅務總局興化市稅務局將上述稅款繳納入庫,并按照規(guī)定進行相關賬務調整。逾期未繳清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
公司若在納稅上有爭議,必須先依照本決定的期限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項繳清或者提供相應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一)公司接受國家稅務總局泰州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不申請行政復議。
(二)鑒于公司與上海捷祿金屬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采購合同,第三方黃紹凱(已判刑)向公司提供合同數量的鉛錠,上海捷祿金屬貿易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價稅合計90,985,732.40元發(fā)票,公司向上海捷祿金屬貿易有限公司支付價稅合計90,985,732.40元貨款,上述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作為報銷憑證計入原材料科目,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guī)定,公司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補繳稅款不屬于《企業(yè)會計準則》中前期差錯的情形,不涉及對前期財務數據的更正調整。本次補繳稅款預計將減少2022年上半年度凈利潤約14,542,164.35元(其中增值稅13,220,149.41元,城市維護建設稅661,007.47元,教育費附加396,604.48元,地方教育附加264,402.9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15.26%。
(三)上述情形發(fā)生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總資產2,001,677,505.41元,凈資產1,615,399,969.62元,2022年第一季度實現凈利潤26,564,880.29元(未經審計數)。本次稅務處理對公司持續(xù)經營未構成重大影響。
(四)經公司核查,上述《稅務處理決定書》事項未觸及《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0.5.1條、10.5.2條和10.5.3條中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五)公司對本次涉稅事項高度重視,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影響深表歉意。近十年來隨著公司規(guī)模和體量的不斷增強,管理基礎和內控建設不斷完善,公司將吸取本次涉稅事項的教訓,嚴格按照證券監(jiān)管部門的法律法規(guī),持續(xù)做好管理基礎提升和內部控制強化,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鑒別能力,強化責任意識,切實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一)國家稅務總局泰州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泰稅二稽處【2022】75號)。
特此公告。
雙樂顏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6月10日
咨詢電話:13700683513
公司名稱: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柏悅3幢19樓1920室
滇ICP備17006540號-1滇公網安備 530102020003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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