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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 百滇稅務師事務所
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迎來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正。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此次距離上次修法已有7年,從草案披露內容看,新一輪個稅改革涉及范圍廣、亮點多,堪稱1994年以來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將是百姓獲益最大的一次改革,被業(yè)內視為對現有個人所得稅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此次修法有何看點?對百姓收入影響幾何?新華社記者第一時間采訪權威人士深入解讀。
起征點擬每年6萬元,個稅其實不是那么簡單
此次個稅法修改,擬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納入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這傳遞出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一個重要變化:今后繳納個稅,絕不是只盯著每年6萬元起征點那么簡單,還要減去“三險一金”專項扣除、個人購買商業(yè)健康險等費用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加上稅率調整,一攬子政策帶來的減稅力度超過以往。
“綜合所得,無疑是此次改革一大關鍵詞。改革后,原先分別計稅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將被合并計征,在此基礎上扣除各種減除費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說,這一借鑒國際經驗的做法,標志著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向綜合稅制邁出重要第一步。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年6萬元,即5000元/月。
財政部部長劉昆說,這一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并體現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標準并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
此外,草案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這一變化也值得關注。
張斌認為,改革后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補退稅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尤其是年度內收入不均的納稅人可通過年度匯算清繳,按全年實際收入確定稅率檔次并申請補退稅,年終獎稅負較高等問題也會隨之解決,從而稅負更公平、更合理。
新華社記者 韓潔、陳菲、郁瓊源、申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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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起征點擬調至每年6萬元 我國個稅邁出綜合征稅第一步
2018年6月20日 來源:新華網
19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明確規(guī)定: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說的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月(6萬元/年);首次增設專項附加扣除……這標志著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邁出實質性的一步。
財政部部長劉昆就草案作說明時表示,草案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并體現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標準并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劉昆說。
草案擬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適用統(tǒng)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類征稅方式。
稅率結構的優(yōu)化調整是修法一大亮點。劉昆說,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為基礎,擬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并優(yōu)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不變。對經營所得,也適當調整各檔稅率級距,其中最高檔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此次修法另一大亮點是設立專項附加扣除。劉昆表示,在明確現行的個人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扣除項目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繼續(xù)執(zhí)行的同時,草案增加規(guī)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于稅制公平。”劉昆說。
記者 申鋮、韓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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