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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票收入占比太低被查
2017-09-14 云南國稅
這是一家普通的商務酒店,位于高鐵站附近。注冊資本100萬元,一年銷售收入約1000萬元,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檢查人員調取了該單2015年、2016年賬簿資料進行檢查。該單位2015年、2016年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引起了檢查人員的注意,申報表顯示,2015年、2016年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會計利潤為負。檢查人員又通過“金三”查看了該單位成立以來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情況,結果發(fā)現(xiàn),該單位自2010年成立以來,年年會計利潤為負、調整后應納稅所得額為負。該酒店股東為兩名自然人,為夫妻。憑直覺判斷,這種情況極不合常理——投資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利,沒有哪個人愿意在連續(xù)七、八年虧損的情況下繼續(xù)經營。這一情況表明,該單位必然有少計收入、多列成本費用問題,但是,證據(jù)呢?
檢查人員查看賬簿資料,發(fā)現(xiàn)其營業(yè)成本中,按月攤銷一筆費用,金額約為10萬元,當問起這筆攤銷支出的內容時,財務人員回答說:是酒店所用房產的租金。開業(yè)時簽訂的十年期合同,每年120萬元,每五年的上一年12月31日前預付下一個五年的租金。
檢查人員要求查看當時預付租金的憑證,財務人員反復找各種理由不愿意提供。經過檢查人員耐心細致的工作,財力人員提供了當時預付租金的記賬憑證。打開記賬憑證,檢查人員發(fā)現(xiàn)了問題:
借:長期待攤費用 600萬元
貸:庫存現(xiàn)金 600萬元
該憑證后僅附一個收據(jù)。檢查人員差點驚掉下巴!為什么要用現(xiàn)金支付呢?怎么才能湊齊這么多現(xiàn)金呢?面對檢查人員的詢問,財務人員閃爍其詞,只是說對方要求的、這些現(xiàn)金其實并不是一次性給,而是平時先從營業(yè)款里拿,湊夠600萬元時,一次性做一個賬務處理。對方沒有提供發(fā)票、也不愿意提供發(fā)票。更多的細節(jié),財務人員不愿再多說。顯然,這個業(yè)務背后,納稅人沒有取得合法憑據(jù)是一個大問題,而另外的問題就是房產所有人在隱藏稅的問題,還有其他經濟問題。
案子調查到這,檢查人員的困惑——長期虧損的問題原因,并沒有找到答案。因為雖然沒有合法憑據(jù),租金支出不能扣除,但這個租金是真實發(fā)生的,長期虧損的原因并沒有找到。
檢查人員百思不得其解。經過反復思考,檢查人員認為,問題還是應該出在少計收入上。這些餐飲、住宿企業(yè)直接面對個人消費者,通常情況下,個人消費者很少主動索要發(fā)票,對這些沒有索要發(fā)票的收入,一些納稅人理所當然的不計收入、少繳相應稅款。根據(jù)這一推斷,檢查人員查看該酒店每個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果然發(fā)現(xiàn),在每個月100萬元的銷售額中,未開票收入僅有不到十萬元,明顯與行業(yè)特點不相符合。
但是,問題又來了,推斷不能當證據(jù)。如何才能找到未開票收入未入賬、未申報納稅的證據(jù)呢?
檢查人員一不做、二不休,立即履行程序對該酒店兩位自然人股東的個人存款賬戶進行檢查,果然有重大發(fā)現(xiàn)。在其中一位女性股東的一個銀行卡里,檢查人員看到,每個月都有近10萬元現(xiàn)金存入,存入現(xiàn)金的地點就是酒店附近的一個自動柜員機。但兩位股東依舊不承認未開票收入未入賬、未納稅申報的事實。當檢查人員要求銀行提供存款時的監(jiān)控視頻時,兩位股東不再爭辯。
至此,問題已經調查清楚,該單位向自然人提供服務,對方未索要發(fā)票的未開票收入,該酒店只是部分象征性的申報“未開票收入”,其余部分定期存入股東個人賬戶,未記收入、未申報納稅,構成偷稅。
教訓總結:
現(xiàn)今這個時代,想隱藏交易的痕跡已經不太容易,每個人、每個單位其實已經成為大數(shù)據(jù)的一部分?,F(xiàn)金的交易,似乎不留痕跡,可是現(xiàn)金主人的行動總會留下痕跡、其他與之有關的行為也會留下痕跡。兩位股東沒想到,檢查人員能通過ATM機的監(jiān)控視頻指認他們偷稅。“踏雪無痕”在今天已經不可能。
風險提示:
直接面對自然人消費者的餐飲住宿企業(yè),特別是那些低端的餐飲住宿企業(yè),其申報的增值稅未開票收入最少應當占到20%!如果不是,即為高風險!有少計收入、少申報納稅的疑點!低端餐飲、住宿謀生不易,但規(guī)范納稅申報不能忘記,否則,在稅務稽查的重壓之下,人生的小目標便幾乎不可能實現(xiàn)!
編輯設計:云南國稅
來源:中稅答疑新媒體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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